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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据《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》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》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指导实施意见》等制度规定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学院审核评分,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: 一、博士(无申报) 二、硕士(4人申报) 2019级 刘 宇(综合分:84.35) 2019级 李梦芸(综合分:53.35) 2019级 甘凇原(综合分:50.81) 2020级 杨静姝(综合分:41.76) 以上同学业绩材料明细见附件。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反映。 公示时间:2021年9月25日至30日 电话:0791-83816925 国家奖学金加分表.zip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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