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据《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实施细则》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》《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指导实施意见》等制度规定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学院审核评分,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博士(无申报)
二、硕士(4人申报)
2019级 刘 宇(综合分:84.35)
2019级 李梦芸(综合分:53.35)
2019级 甘凇原(综合分:50.81)
2020级 杨静姝(综合分:41.76)
以上同学业绩材料明细见附件。
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25日至30日
电话:0791-83816925
国家奖学金加分表.zip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
2021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