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机关党总支各支部,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党委: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党费收缴标准。现将我校在职教工党员、离退休教工党员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党费交纳比例作如下规定:
一、计算基数为月工资收入中的: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。
二、月交纳党费比例为:
1、 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 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按月交纳基数的0.5%交纳;
2、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按月交纳基数的1%交纳;
3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按月交纳基数的1.5%交纳;
4、10000元以上者,按月交纳基数的2%交纳。
三、学生党员,在校期间一律按每月0.2元交纳党费。
特此通知
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12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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